向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生活垃圾处置专项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2年3月24日,区委巡察机构向通州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生活垃圾处置专项巡察情况。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王强代表区委巡察机构向区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反馈,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顾军峰同志作表态发言并主持会议,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赵建峰同志提出了要求。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1月18日,区委巡察机构进行了生活垃圾处置专项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垃圾分类推进缓慢;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有待加强;环卫部门发挥指导作用不够;安全管理未常抓不懈;采购或项目工程实施管理不到位;虚造或无依据发放补贴,重复支出垃圾清运费等违规现象还时有发生;党建引领发挥不到位,党的领导缺失,组织机构不健全,班子战斗力不强等。
王强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动垃圾分类。二是加强资金投入,环卫保洁量质并举。三是提升管理水平,务求资金使用效益。
顾军峰表态,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问题。二要全力支持配合,抓好问题整改。三要强化督导考评,督促整改提升。全面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处置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用“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赵建峰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固本培元。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在问题整改上猛药除疴。三是加强长效监管,在源头上治理防患未然。
巡察一组至三组组长;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派驻区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