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通州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4日至11月13日,通州区委巡察二组对通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8日,区委巡察二组向通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于1月18日召开党组会,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句认真研读,深入查找根源。为全方位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秦锋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全面负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具体要求,中心党组于2月6日召开党组会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将四个方面13个问题进一步细化,按照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和各科室职能,明确每个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保证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明晰。相关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与责任人自觉认领问题清单,提出详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时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收集汇总形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至中心各科室。3月12日召开党组会,根据区纪委监委和区委巡察办对方案的审核意见进一步研究修订完善了相关措施。
(三)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整改工作实效,中心党组于4月2日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在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于4月15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问题整改坚持长短结合,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或难以确保整改效果的,按照既定方案阶段解决、持续用力。坚持将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对账销号,对照整改目标任务,逐条评估整改效果,通过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不坚决,在履行管理服务保障的核心职能上有差距
1.关于“对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科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为指导,充分贴合机关事务服务工作实际,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严肃学习纪律,对照学习计划开展了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习管理。
2.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夯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研究制定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同时将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党建工作要点,确保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年底向区委书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2)针对主题教育检视整改过程中排查出的“发挥党员在组织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不够,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创新不够”等问题,通过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开展党员意见建议调研、书记领学、集中研学、交流研讨等形式进行整改,并在组织生活中强化“走出去取经”“请进来学习”的理念,切实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引导党员积极参与组织生活,突出党员在组织生活中的主体地位。
3.关于“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重部署、轻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了中心持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监督护航行动,从区直机关有关单位聘请了9名行风监督员,适时对中心各科室、后勤保障各条块行风、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由条线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加强中心作风建设。
(2)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对上级要求填报的相关材料、表格、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按时上报,并注重提高报送质量。
4.关于“后勤服务保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已与相关外借驾驶员单位完成协调沟通事宜。
(2)机构改革后,中心已无行政管理职能,政府办为公务用车管理主管单位。中心积极配合协助政府办做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除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更新、处置、调拨等管理工作。
(3)行政中心现有停车位800余个,日常工作人员停放车辆1200余辆,停车位严重不能满足需求。中心已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建议修建新停车场,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减少乱停车的现象。
(4)优化停车场设施布局,对行政中心西北停车场及6号楼周边的停车设施进行优化布局,合理配置资源,按需增加禁停警示牌和锥桶,并定期进行维护更换,确保禁停区域全覆盖。
(5)加强教育管理,一方面加强对行政中心安保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安保人员的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所在区域停车秩序管理,规范停车引导工作,加强巡逻;另一方面对违规停车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理,提醒驾驶员规范停车,以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
(6)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党政信息网向各单位发送主楼周边禁止停车区域示意图,让机关干部能直观了解禁停区域,自觉主动规范停车行为。根据会议计划,按需动态调整可停车区域,现场增派安保人员进行引导停放。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停现象,我中心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屡次违反者,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7)通过下发进一步规范行政中心车辆停放秩序和加强机关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对于停放在机关停车场长期不使用的车辆,提醒车主尽快处理或移出停车区域。
(8)强化作业管理,会同电梯改造单位研究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和每日工作计划,根据施工任务提前准备所需材料和人员。
(9)调整作业时间,将施工时间调整为夜间施工为主,白天加派人手进行噪音小、施工影响范围小的工序施工。
(10)加强施工监管,安排专人跟进监管,每日上报施工内容和进度,确保日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有效提高维修改造效率。限时对遗漏问题进行整改,提高了项目实施效率,于3月底前顺利完成行政中心电梯维修改造项目。
(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够有力
5.关于“内部制度不健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成立以中心分管政府采购班子成员为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投标领导小组,做好内部相关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事宜。
(2)根据区财政局相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制度。
(3)进一步完善《行政中心等集中办公场所日常维修管理制度》,落实维修签章管理,做好对集中办公场所物业维修服务的监督管理。
(4)进一步完善《南通市通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严格执行省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6.关于“政府机关单位食堂管理的关键环节存在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改变食堂运营模式,实行管办分离,解决人员不足问题,经区政府批准,参照区集中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模式,于2024年5月1日起,将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委托南通圆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南通市通州区诚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关餐饮服务监督管理体系,细化绩效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不断提升保障水平,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2)2024年5月1日前,规范食堂工作流程,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科室人员加强对食材采购监督检查。不断推出创新菜、特色菜,丰富菜肴品种,提高菜肴品质,提高服务标准,充分让利机关工作人员,增强机关人员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7.关于“财务管理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财务管理,对未能严格履行财务审核、列报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开展了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加强对财务支报附件资料及各列报要素完整性的审核,支付各类加班工资、考核奖励、钟点工工资时审核有无完整的原始考核与审批资料,各类对个人费用的支付严格依规汇至个人银行卡,不得支付现金或由某一人代领。强化对支出票据合规、合理性及内容完整性的审核。
8.关于“财务报支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加强对财务支出内容的审核,按财务制度、文件规定、政策要求及合同的约定对原始票据认真审核、把关,确保附件及要素齐全,支出合规。
(2)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政策与开支规定,按会计基础规范化要求确保会计凭证取得与报销的规范化。
(3)规范财务报支手续,按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完善车辆使用审批、派遣相关手续,报销公务用车费用时确保附件齐全。
(4)加强机关车辆管理中心财务报支的审核监督,对照中心财务审核制度规定,认真填写报销单据。
(5)按照合同履行各项考核,按财务要求完善报销手续,并做好文件存档工作,做到应存尽存。
9.关于“无依据发放奖励、慰问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完善《南通市通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对宣传报道工作优秀者以精神奖励为主。
(2)对违规发放夏令用品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十项规定要求,严禁无依据、不合规、超范围支出情况发生。
(3)进一步规范工会活动,每次工会活动提前做好经费预算,遵守活动纪律和财经纪律。
(4)严格执行省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收支的相关规定,规范慰问费的发放范围,杜绝超范围慰问。
10.关于“工程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工程项目管理,按要求做好项目管理,责任到人,由专人负责并检查采购资料,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确保项目批复、招标、合同、验收结算等采购资料归档齐全完备。
(2)严格执行项目发包,落实区财政局出台的相关政府采购管理文件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实施项目发包工作。
(3)按规重新组织LED灯管、灯条招标采购,举一反三,对其他各类货物、工程、服务类的招标采购,严格按规组织实施。
(三)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1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将党建纳入中心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做到全体党员人人知晓,持续深化党建服务品牌“精诚服务”创建,围绕品牌理念抓实“书记项目”建设,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提升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2)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严密组织、手续完善,确保党费每月按照标准足额缴纳,并做好党费收缴公示工作,已完成老干部党支部2020、2021年党费补缴工作,同时对7名因卧病在床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交纳党费的退休同志做好提醒督促。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及时研究讨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确保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班子成员对个人责任清单及工作汇报内容负主要责任,党组书记加强对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及工作汇报内容的审核把关。
(4)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教育,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头雁”作用,督促分管人员开展个人岗位风险排查。
(5)班子成员切实提高组织纪律意识,自觉落实上级要求填写内容。
1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选拔“忠诚、干净、担当”干部要求,坚持“以德为先、勤勉干事、清正廉洁”的用人导向,规范考察、公示、任免等程序。
(2)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人事管理,规范人员借用程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向政府报告需由物业人员承担的具体岗位。
(3)进一步加大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力度,请求给予人力支持,在编制范围内通过2024年省考招录2名参公事业人员即将入职,解决重要科室人员长期不足的问题。
(4)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参与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培训,通过线上学习、集中培训、对外交流等多种方式,抓实干部职工尤其是科室负责人的培养和再教育,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5)进一步完善干部平时考核方案,对履职尽责、日常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等实行定期考核,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和管理。
(6)加强财务队伍作风建设,践行好四敢精神,切实担起责、理好财,不断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强化经费报支审核,确保各项支出合规合法、手续齐全,附件资料完整,认真做好财务记账、报表编报、预决算编制与公开,加强与代管单位的沟通、交流与协调,共同做好各项财务工作。
(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彻底
13.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区财政局出台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依规履行招投标手续,确保巡察整改到位。
(2)根据招标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严格落实收取履约保证金,制定职能科室与财务科室双重监督机制,确保履约保证金及时足额收支。
(3)认真梳理各项长期应收款,列出各项应收款形成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前的资产清查工作,提出对长期应收款的核销处理意见,再次报有关部门审核,待审核同意后进行账务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前期的整改工作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中心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一着不让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持“向前走”和“回头看”相结合,对仍需巩固深化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复查,做到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党组成员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名干部。认真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全面梳理干部职工在廉洁自律、高效履职方面的薄弱环节,落实防控举措,严明纪律和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组书记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党组成员主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引导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强化巡察整改对党建和业务工作的推动作用。在持续推进整改的过程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完善内部制度体系,全面强化内部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做到问题常查常改、标本兼治,促使整改措施制度化、整改成果长效化,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全面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奋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86545891,邮政信箱: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88号1号楼1101室,电子邮箱:nttzjgsw@163.com。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