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6日至3月16日,开展了依法行政专项巡察。2022年5月5日,区委巡察机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的工作做法
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扎实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区财政局专题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吴雪华同志要求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主动认领、认真研究、查漏补缺,对照巡察问题清单及“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内容进行再学习,进一步巩固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论述的认识和理解。同时,逐个细化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举措,通过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切实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促进财政行政权力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二)狠抓落实,真抓实改
为全面彻底排查依法行政领域问题隐患,根据局党组的要求,相关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同志组织科室成员以此次专项巡察为契机,按照立行立改和分类整改的原则,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深入查找相同或类似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加强和防范行政风险、推进法治工作实效上来,为加快打造新高地、建设硬核区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不全面
1.关于“党组(委)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持续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以上率下、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论述,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研究制定法治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2次法治专题学习。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有效衔接,营造浓厚财政法治氛围。
2.关于“未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购现场执法装备,购置执法记录仪2台,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不断强化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
(二)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完善
3.关于“对依法行政认识不足,行政处罚警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与被检查人及时沟通,在财政检查(核查)工作底稿中确认签字并补上日期,相关科室通过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履行检查(核查)工作底稿的复查复核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记录流程,提升财政监管质效。
(三)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立不完备
4.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内部监督力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化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通过细化年度检查计划、详列时间节点、优化进度安排,确保按时按规完成检查任务。对于既检查又审核、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组建专门审理小组,由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人员担任,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执法流程、强化自我监督。
细化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要求。在日常办理线上审批的同时,强化线下案件留痕管理,明细职责划分,抓好环节管控,做到规范整理、定期归档、集中保管,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水平,确保审批结果有迹可循。
5.关于“依法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时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将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作为聘用选拔财政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法治学习和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法治能力测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资格管理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扩大法治财政建设影响力。
三、下一步整改思路和举措
(一)完善体系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不断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持续推进财政普法和“法润通州·财惠民生”法治品牌建设,及时总结、交流、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培育树立财政法治建设先进典型。
(二)优化队伍结构
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财政法治工作组织架构,制定法治工作要点,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充实到财政法治工作岗位,加大与业务工作岗位间的交流,努力培养一支既懂业务又懂法治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三)强化监管问效
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进行“回头看”,加强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杜绝“蜻蜓点水”“雨过地皮湿”的形式主义行为。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逐一加以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财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3-8168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