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4月19日,区委区委5个巡察组采用“巡纪审”联动方式,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4月30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73家单位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国有资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