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6日至3月16日,区委开展了依法行政专项巡察。2022年5月5日,区委巡察机构向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主要做法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分解落实整改责任
接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局党组组织人员学习、商讨布置相关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了巡察组对我局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及我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明确到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定时间定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二)完善制度和政策,实行规范化管理
根据巡察意见和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和目标。一是制定了《2022年度法治水利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通水〔2022〕43号),确保执法工作学习按规定执行。通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水法治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制定了《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河道综合执法巡查的通知》(通水〔2022〕40号),河道巡查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印发了《通州区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奖补方案》,将有关巡河记录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推进巡查工作依规开展。
(三)全员发动,细化分工,提高整改效果
在依法行政问题整改中,各科室全部参与。我局大队、服务窗口、工程管理所、水土保持科、水资源所、质检站、水利站、闸管所等单位人员在检查、监管、运行服务活动中,立足岗位,开展涉水法治宣传和咨询工作。所有执法证持证人员,按进度计划开展网络法治培训。水利系统在职人员(含执法人员)全部参加民法典网上考试,参加“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区河长办组织人员对各镇河长办、各镇村河长巡河记录等进行随机抽查,对巡河APP记录不完整的予以提醒。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执法结果公开、撤销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企业及自然人公示期限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数据填报,严格按期公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
(二)关于“行政赋权后,对基层执法督促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指导刘桥镇办理该案。3月4日、3月26日、3月31日多次赴刘桥镇,共同会商,推进案件办理。3月29日,刘桥镇人民政府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月2日,当事人罚款已缴纳。待6个月行政诉讼期满后,若当事人不采取补救措施的,我局将继续指导刘桥镇人民政府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三)关于“行政执法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不全” 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1)以“510”思廉日、庆“七一”暨专题党日等系列活动为契机,由局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专题廉政党课,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紧扣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深入开展“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和整改,向相关部门和个人征集排查,及时掌握和了解相关信息。
(3)督促开展水政监察大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公示,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进一步增强廉洁从业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开展各类专项活动。
(1)持续深化开展“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督促水政大队日常巡江巡河检查中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征求水利执法人员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
(2)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围绕“十聚焦十查摆”开展机关干部“三低一乱”“中梗阻”作风问题自查,共计共计收发个人排查表75人次,部门排查表30份。
(四)关于“行政督查力度不足,没有充分利用执法检查防范风险” 问题的整改情况
1至6月,开展了长江及内河禁止采砂执法巡查、汛前河道综合执法巡查等专项执法活动。根据上级水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苏沪交界水域联合清江、联合登船检查和双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等假日安保专项打击执法行动,认真开展岸上巡查、水上联合执法和夜间不定期打击等活动。共计出动192车次、40艇次、827人次,其中日间艇巡28次、夜间艇巡12次,登船检查50条。与市水利、公安、交通海事、属地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11次。
(五)关于“放管服改革监管落实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通州区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奖补方案》,镇村级河长巡河完成情况、问题交办数、处理完成率、各级河长、河长办、河长联系部门交办问题等的落实情况,以及群众信访问题办理、整改情况等均纳入考核内容。
(六)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学习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法治水利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全方位开展水法宣传。
制定了《2022年度法治水利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通水〔2022〕43号),把普法工作列入全年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目标管理,真抓实干,并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学以致用,各项培训正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地推进法治水利宣传教育。
2022年3月22日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中,我局及早动手,精心准备,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活动计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通知下发后,各镇(街道)水利站、各闸管所迅速组织贯彻落实,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
受疫情影响,我区今年的宣传采取了不聚集的方式进行。活动期间,区水利局发送了水法宣传信息22000条次,区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每天4次在四个直播时间段插播电台公益广告。各镇(街道)及居委会(村委会)累计制作、悬挂标语横幅1000余条,发布流动字幕30000余条次。
2.开展民法典宣传及竞答活动。
今年5月份是“全省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我局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局党组成员带动进行民法典学习,各执法人员在参加执法检查、水土保持宣传等工作中,开展《民法典》宣传,提高当事人法律意识。发布民法典教育信息12000条,在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对办事群众免费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组织水利系统在职人员(含执法人员)参加《民法典知识》网上竞赛,参赛率100%。
3.组织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及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根据区司法局通知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应在3月1日—11月30日间完成40学时的网络执法培训。截至7月底,我局75名执法人员中,人均完成网络培训学习44.10课时,已有62人完成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按方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些事项虽已制定了整改制度,但需全年连续推进或逐步落实。我们将按照整改方案,继续开展整改工作,强化法治建设学习效果。抓好作风效能建设,以“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不断更新完善相关工作资料,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通过案件办理,进一步加大赋权后对镇街涉水行政处罚事项业务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案件办理单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职。动员全局各科室及镇街水利站共同参与,对全区等级以上河道进行全面综合执法巡查,确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到位,取得实效。
2.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究活动,长久从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肩负起“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要求与水利业务工作相结合,开展其他方面工作的自查自究。法治水利宣传教育工作要常态化、正规化,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全面正确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把本次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定并长久推行,填塞漏洞、强化管理,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86110039,电子邮箱3198055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