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财政所原所长唐志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信息来源: 通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1/09/02

2020年,通州区纪委监委对先锋街道财政所原所长唐志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2014年至2016年期间,唐志明利用担任通州区先锋街道(原先锋镇)财政所所长的职务便利,在相关工程的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唐志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通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唐志明开除党籍处分;经区监委研究并报区委批准,由通州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