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室:坚持全周期管理 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赵某收受医药代表钱款一案,需进一步查明是否存在具体的请托事项……”近日,通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立案前会商过程中提出上述意见,指导承办室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及程序材料。
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线,运用案件质量“全周期管理”理念,将审理关口前移,对职责模糊、问责泛化、后果影响不明显的案件从严把关,杜绝凑数式案件。依托立案前会商、案件质量评查、精品案件评选等机制,不断规范办案流程、完善评查制度、注重类案总结、强化沟通协作、深化以案促改,助推全区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让我对案件办理程序有了更加系统、深刻的认识,为今后执纪办案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指导……”不久前,通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开展了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一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在评查结束后表示。
近年来,通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聚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等关键环节,逐案逐卷深入检查、分析和评价,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承办部门整改落实,以评促改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全周期管理”关键在“全”、落脚点在“管理”。为此通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制定了《关于推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案件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加强设计;以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和乡镇纪委立案为分类依据,编制下发各类参考模板6套,对查案过程中涉及的30多个文书材料,16项审批材料中的表述进行整理规范;下发《审理提示》四期,总结归纳查案部门办案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突出性、疑难性问题,及时解答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模糊点。
“下一阶段,我们将结合全区案件查办实际情况,深化运用案件质量‘全周期管理’理念,以创建优质案件、精品案件、高质量案件为主要方向,内抓审核强化制度建设,外强服务深化总结分析,以案件审理高质量发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通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说。(左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