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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贪欲的“明星书记” ——启东市东海镇戴祥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费永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信息来源: 通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08/20

基本情况:费永珍,女,汉族,1962年5月出生,大专文化,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启东市东海镇戴祥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经查,费永珍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集体资金、套取专项资金,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2019年2月,费永珍被采取留置措施; 2019年3月被开除党籍;2019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迷失自我,不珍惜组织的信任和培养

费永珍自1980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农村基层,2001年12月任东海镇成字村党总支部书记,开始了“一把手”的任职历程。上任之初,泼辣干练的费永珍踌躇满志,干劲十足。2008年6月,镇党委宣布由费永珍担任原成字村与原戴祥村合并组成新的戴祥村的党总支部书记,面对原戴祥村的重重矛盾,费永珍表态“既然党委相信我,就得干出一个名堂。”接着她整整连着跑了12天,挨家走访,笔记本上记满了群众反映的大事、小事、烦恼事。最终她获得了原戴祥村村民的支持,自己却晕倒在工作的岗位上。在她的带领下,戴祥村将修路、筑桥、新农保、新农合、有线电视等一件件实事做到百姓心坎,化解矛盾纠纷100多起。多年来,费永珍带领村两委班子取得了显著成绩,村中各项事业都走在全镇前列,她自己也成了“远近闻名”的“明星书记”。其先进事迹被广泛传颂,优秀党组织书记标兵、启东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东海镇第十七、十八、十九届人大代表等各类表彰和荣誉也接踵而至。

在各种光环的映照下,费玉珍开始自我膨胀,坚持“强人政治”,一些制度和规定成了摆设。“她在村里工作时间长、资历老,后来就开始居功自傲,久而久之,越来越膨胀,说一不二,村里的事情基本是她一人说了算”。面对着日渐脱离群众的费永珍,一些村民这样评价。在费永珍一手遮天的治理下,戴祥村积累了一定矛盾,群众质疑不断、信访不断。

放纵贪欲,走向肆意妄为的自毁之路

一个个表彰和荣誉体现了组织和群众对费永珍工作成绩的认可和信任,理应成为鞭策她继续努力干好工作的动力。然而,她却没有把头顶上的一个个荣誉光环当做激励她强化自我约束、履职尽责的动力,反而成了她志得意满、自我膨胀的资本,思想上放松了、自我要求松懈了,利用手中的权力,谋求个人利益,对组织的监督置若罔闻,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

2018年初,启东市委巡察组在下沉走访中接到东海镇戴祥村村民反映,村中租地造林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大批种植的“榉树”病虫害严重,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随着巡察组调查工作的深入,东海镇戴祥村村干部费永珍等人骗取、侵占政府租地造林资金的违法违纪问题渐渐浮出水面。

2014年,戴祥村协助东海镇政府开展造林绿化工作,费永珍和抓农业的村干部一起商定把原茂丰基地作为镇政府租地造林的备用地块。在和当时的土地承租户夏某某、陶某某协商收回出租土地时,费永珍等人打起了自己的如意“小算盘”,只告诉承租户政府一次性补偿当年赔青费每亩200元,而并未告知政府还拨付了一笔每年每亩800元土地租金。夏某某、陶某某的租赁期是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期间的土地租金也早已由承租者支付给相应的农户,在当季的西瓜和小麦采摘、收割完成后,戴祥村顺利收回了出租的土地。为了顺利拿到租地造林补助款项,费永珍等人千方百计蒙混过关,通过伪造材料绕开实际承租人,最终以茂丰基地股东李某某的名义冒领套取租地造林补助款20万元。在支付掉相应费用后,费永珍和另一名村干部共计贪污侵占12.7万元。当时决定私分这笔钱款时,费永珍有过犹豫、担心。她心里十分清楚,私分这笔钱款的行为会违反党的纪律,却又不甘心放弃“到嘴边的肥肉”。在做好“万无一失”的防护措施,请那位股东李某某写了收条后,费永珍心安理得的收下了这部分补偿款。私分钱款后,费永珍等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大家都绝口不提此事,便不会查到自己头上。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终还是作茧自缚、自食其果。

在金钱的诱惑面前,费永珍早已把党员的理想信念抛诸脑后。2012年,为解决村安全饮水改造工程所需资金缺口,费永珍多次向戴祥村成功人士募集工程建设资金25万元。本应存放在村集体账户上的善款却悄悄存放到费永珍个人名下的农业银行账户,三个月的理财使她获得2300元高额利息。尝到甜头的费永珍,心中的贪欲不断滋长,此后她又多次如法炮制,共非法获利2700元。

追悔莫及,终吞无视党纪国法的恶果

“费永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纪,免除人大代表资格,当初她可是远近闻名的明星书记呀,她犯了什么事?”费永珍被开除党籍一事,引起当地广大干部群众纷纷议论。费永珍面对组织的处理和法律的审判,她追悔不已。

“我从贪小便宜开始逐步走向套取租地造林补贴款的犯罪行为,这是无知愚昧傻瓜的做法。我对我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感到十分羞耻,深感后悔。”“我没有学好法律法规,法制观念淡薄,不注重理论学习,没有掌握村级财务管理知识,给党委政府抹黑,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失去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本色,导致老百姓不信任村干部,损坏党员干部形象” “我将面临法院的审判,我会失去全部的尊严,给家人造成巨大创伤,我真的无颜面对所有的人。对于我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我整天心如刀割,伤心欲裂,撕心裂肺,痛苦血泪。以后我定会痛改前非,重做新人……”

费永珍在担任村支部书记30多年的时间里,曾经吃过苦、受过累,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本村发展、群众致富获得过令自己骄傲、别人羡慕的成绩。但她没有守住初心、顶住诱惑,放纵了私心贪欲,偏离了人生轨道,滑向了违纪违法的歧途。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算好自己的政治账、经济账和家庭账,万万不能心存侥幸,要时刻履好职用对权,走好人生职业生涯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