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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陷囹圄的街道一把手书记 ——通州区先锋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张加华 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信息来源: 通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2/09/01

基本情况:张加华,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曾任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党工委书记。2015年至2016年,张加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贿赂人民币150万元。2020年9月,张加华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通州区先锋街道处于南通城市发展的东部地区,民营经济较为发达。自2010年开始,先锋街道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迎来接轨南通的全面发展期,各类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紧锣密鼓展开。张加华,作为街道党工委书记,却在分管领地经济蓬勃发展的几年间,甘心堕落于与工程老板纸醉金迷的不正当往来之中,成了“楼房盖起来、干部倒下去”的悲剧人物。


理不顺的“亲与清”

在担任先锋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张加华也曾兢兢业业为先锋城市化建设作出一系列贡献:主持修建世纪大道和人民东路,先后建成先锋小学、幼儿园、卫生院、近百万平方米安置房……在各项大拆大建如火如荼推进的过程中,张加华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

“开始也谨小慎微,第一次收受人家的烟酒也退还过,也害怕过,时间长了就浑然不觉了……”在各路老板竞相“围猎”之下,张加华将八项规定精神抛之脑后。一次次的宴请助力,一次次的举杯催化,张加华与老板们越走越近,和老板们成为了两肋插刀的“兄弟”,无话不谈的“知己”。在帮助企业、服务企业发展中,他与老板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大搞利益输送。

“政府和民营企业的关系,本来是比较明确的,可以总结为‘你投资,我欢迎;你发财,我收税;你困难,我帮助;你违法,我打击’。而我在处理两者关系上,工作关系不清不爽,个人关系不清不白,几乎把企业老板的钱袋当作自己的钱包,在迷失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张加华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拎不清的“公与私”

对于街道一把手党工委书记的关照,老板们自然深谙回馈之道。于是,张加华上班开会坐“主席台”,下班吃饭坐“贵宾席”,私人宴请有老板买单,出差途中有老板陪同,俨然成为老板们的“土老大”。

在觥筹交错的酒席宴会中,在众星拱月的奉承吹捧中,张加华沉浸于权力带来的幻象中不可自拔,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抛却到九霄云外,甚至将一部分难办的公事与私事一并交由老板处理。“老板们也心领神会,把公事处理得妥妥当当,把私事处理得天衣无缝,完完全全获取了我的信任。”

2018年,在南通市对先锋街道开展交叉巡察过程中,通报了工程建设管理混乱、工程资金拨付不规范、招投标不严肃等方面的问题。张加华表面积极整改,背地里却一门心思琢磨如何才能与问题撇清关系,翻资料、查档案……寻找种种理由来推脱责任,全然没有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对工程建设领域开展问题大排查和专项治理,没有制定长效管理制度,更没有从建设领域的问题中反思到自己与老板交往过密的问题,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以致一发不可收拾。

“本应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走。然而我在社会的不良风气中迷失了方向,公私不分,公权私用,以公谋私。”张加华在忏悔录中写道。


参不透的“贪与欲”

张加华出生于一个贫困但和乐的普通人家,从小受到父母甘于清贫、勤俭持家言传身教,秉持“平平淡淡就是福”的生活理念。

“刚参加工作时,衣食住行从不与人攀比,然而随着职务上升,心态发生了变化,饭店从‘无星’吃到‘五星’,烟酒档次不断攀升,上了享乐主义的瘾,再难戒掉。”在张加华的影响下,他的家风也开始改变,家庭开支逐步脱离收入实际,“网上买买买,超市买买买,饭店聚聚聚,车子添添添,房子也要豪华装修。”张加华还对“中福在线”游戏情有独钟,以做公益为名沉迷其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

“我想不通钱到哪里去了,甚至觉得每年填动态信息表时的几十万收入没有拿得全,上银行查一查余额,卡上总只剩下可怜的几个钱……”收支失衡的家庭状况更强化了张加华的贪欲。在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里,在和老板的推杯换盏中,在一片片歌功颂德的恭唯声中忘乎所以,肆无忌惮地收受烟酒钱物。2015年至2016年期间,张加华在旧镇改造安置小区及先锋小学异地新建等工程项目中,先后收受老板所送钱款共计150万元。


学不进的“纪与法”

作为街道党委书记,本应是学法知法的带头人,依法行政的表率,但精神生活的缺失、对学习的懈怠,令张加华的心中法纪的底线、红线、高压线逐渐荡然无存。

“在班子里,不能很好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班长变为家长,把集体领导、个别酝酿、开会讨论、民主集中、演变为一言堂。”大额资金的使用和“三重一大”项目的实施,均需经过街道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可是,张加华并没有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反而带头违纪违法,大肆收受贿赂。

2016年,工程老板钱某在承接先锋街道污水泵站及排水工程时,因其挂靠单位账户被冻结,为了顺利结到工程款,钱某给张加华送了20万元“关照费”。收到钱某“关照费”后,张加华违反合同约定,在工程未经审计的前提下,仅凭借一份“实际施工人”的证明材料,便授意将220万元工程款直接打到钱某公司账户。

“在追求物质享受的同时,我和家庭的精神追求并没有提高,新华书店不去了,图书馆不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得少了,精神生活抛之一旁……久而久之,成了物质的奴隶,精神的矮子,最终被法律的‘南墙’撞得头破血流。”张加华在忏悔书中这样总结道。(佟霁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