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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奉“潜规则” 吃“回扣”陷囹圄 ——南通市通州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原协理员兼通州区第八人民医院原院长夏宝泉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信息来源: 通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08/17

基本情况:夏宝泉,男,1957年3月生,南通市通州区人,1985年10月入党,1977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平潮中心医院医生、副院长、院长兼党支部书记,通州市中医院副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通州区(通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纪委书记,通州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协理员兼任通州区第八人民医院院长。2015年3月接受组织审查,2015年7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医院管理人员“医而优则仕”,南通市通州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协理员兼通州区第八人民医院院长夏宝泉也是其中之一。从一名普通临床医师一步步成长为医院院长,一路走来并不容易。然而面对金钱的诱惑,他却政治底线失守,理想信念坍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2015年7月,这位昔日的“杏林医者”犯受贿罪被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思想不纯,有为才俊“两面人”

夏宝泉,出身在一个世代务农的普通农民家庭,家里世代务农。1977年恢复高考后,夏宝泉通过努力考取了南通卫生学校中医班学习中医,跳出了农门,成为一名医疗卫生工作者。在学医的三年里,他节衣缩食、省吃俭用,把全部精力用在了学习上,掌握了济世助人的本领。走上工作岗位后,他吃苦耐劳、积极进修,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一致认可。1993年8月,夏宝泉任平潮中心医院副院长,年底升任该医院院长,36岁时就成为了医院“一把手”领导。

担任医院院长之初,夏宝泉全身心投入工作,使医院快速发展,效益翻番,并成功创建为一级甲等中心卫生院,受到卫生主管部门领导赞誉。1998年5月,夏宝泉调任通州中医院任院长,2年后又调到通州人民医院担任副院长、纪委书记。四年期间在通州两家市级医院工作的经历,让他在赞扬声中慢慢飘飘然起来,产生了自以为是、骄傲自满、唯我独尊的思想,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说一套,做一套,逐渐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不能正确对待金钱、名利,思想认识发生了偏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把当官当作为人处世的手段、捞取不义之财的途径,导致自己不知不觉地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最终不能自拔。”这时,夏宝泉的思想观念与初当院长时的志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夏宝泉在收受第一笔“回扣”时,也曾犹豫过,也担心事情暴露,但因为私欲膨胀,最终没能拒绝,而且任其发展,直至完全失去了免疫力。究其原因,还是他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不认真学习、不执行党的纪律规定,不考虑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导致问题日积月累,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夏宝泉平时耍两面派手段,把自己伪装成好人,事实上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大肆收受“回扣”,可谓是政治品质低下,完全背离了党员的标准。

良莠不分,送钱老板当良朋

工作之初,夏宝泉的社交圈不大,也能注意影响,知道作为院长,大家眼睛都盯着,因此基本不与老板及社会上方方面面的人往来。但是,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慢慢地宴请多了,应酬多了,朋友圈大了,与社会上的人往来频繁了,这种你来我往的酒肉朋友也慢慢在他的心灵深处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2010年下半年,从事医疗设备销售的谢某与夏宝泉结识,夏宝泉多次透漏八院需要采购的医疗设备信息,使谢某先后4次中标,夏宝泉也理所应当地收受了谢某9万元的“回扣”。

医疗供应商们平时小恩小惠不断,和夏宝泉保持着长期合作的关系,而他收了人家的“回扣”,就得为其服务,使自己沦为了金钱的奴隶。

2009年9月,通州八院新建门诊楼医技综合楼,工程老板吴某中标。在工程奠基的第一天,吴某就给夏宝泉送去了4万元的“大礼包”,自此顺利搭上了院长的“大船”。此后,吴某在大楼建设、工程款支付等方面都得到了“特别关照”,在工程主体封顶时,吴某“大手笔”的一次性给夏宝泉送了20万元的“感谢费”。在以后多次你来我往、觥筹交错中,夏宝泉与吴某就如同多年的老友般,往来愈发频繁。

“自认为那些常常围着自己转、和自己走得比较亲、关系比较铁的,都是可靠的‘朋友’,就经常聚在一起吃吃喝喝。现在想想,这些老板和‘朋友’与我交往,说到底就是因为我是院长,手中有权,将来能为其利用。”夏宝泉最终在忏悔书中明白了“朋友”的真实目的。

自从夏宝泉从院长岗位上退下来后,那些“朋友”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也使他终于清醒地认识到交友不慎,将他推向了深渊,使他走了犯罪的道路,葬送了他美好的生活。

心态失衡,面对诱惑把手伸

古人云:“焉行为不端,源心术不正。”

当夏宝泉看到那些老板的“钱”来得快,而自己却辛辛苦苦,到头来还是“穷先生”一个时,心态逐渐失衡,在诱惑面前开始分不清方向,开始变得骄傲自满,别人的话听不进,工作独断独行,不按规矩办事,对金钱等物质利益产生强烈的渴望。

特别是,近年来,八院为了改善医疗环境、提高医疗水平,不断加大了设备采购力度,相继引进、采购了血透机、麻醉机、血液透析机,改建了高压氧站,新建了门诊楼医技综合楼。这些放到嘴边的“肥肉”,作为院长的夏宝泉当然不会错过,他抓住机会,大肆收受设备供应商吴某、谢某所送的“回扣”。

总以为在医疗机构内,医生拿“回扣”,是不公开的秘密,是卫生系统的“潜规则”。正是这种对党纪的无视、对国法的无知,让夏宝泉贪念蒙心、私欲膨胀,忘了入党的誓言,忘了自己公职人员的身份。一次次收受“回扣”,断送掉自己美好的前程。

“我真后悔!我对不起我的爱人和孩子,是我的错使他们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身心也遭受了严重的摧残和心灵的伤害,给我的家人蒙羞,家族也遭人唾弃。我更对不起我朝夕相处的领导同事和曾经帮助我培养我的领导和亲朋好友,我宁愿不辜负他们的希望一心来回报他们。而我自己的所作所为,也对不起他们,让他们都失望痛心。”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夏宝泉此时方才醒悟,迟了!

拒绝贪黑,仁心终将战胜恶念;坚守清白,杏林必然风清气正。夏宝泉案件使全区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深刻认识到收受“回扣”带来的严重危害性,要坚决拒绝“潜规则”,保持清醒头脑,抛弃侥幸心理,决不让腐败从小节上打开缺口,以清廉之心从医,自觉拒腐防变,时刻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