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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报告 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通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04/29

各镇(街道)纪(工)委,区委巡察机构,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区纪委监委各室(中心):

为持续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信息库的通知》(通纪发〔201430号)、《关于开展2020年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通纪办发〔202023号),决定开展2020年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对象

1. 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区纪委监委各室(中心)全体干部;

2. 区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

3. 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4. 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二、 填报要求

(一)关于《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报要求

1.《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填报须知可在江海清风网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模块制度规定栏目下载。

2.填报对象应对个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在表一页签名。

3.所有填报对象均需报送《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

(二)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的填报要求

认真组织填写《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所有填报对象均需统计,表格见附件),并将纸质版盖章、电子版报送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

(三)关于《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更报告表》的填报要求

认真学习《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须知》并按时报送变更情况。

三、报送时间

请于513日(星期三)前,按照填报要求,将《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报送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

联系人:夏云,联系电话:86545510


附件:

1.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须知

2.《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3.《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4. 《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更报告表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