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报告 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纪(工)委,区委巡察机构,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区纪委监委各室(中心):
为持续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信息库的通知》(通纪发〔2014〕30号)、《关于开展2020年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通纪办发〔2020〕23号),决定开展2020年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对象
1. 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区纪委监委各室(中心)全体干部;
2. 区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
3. 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4. 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二、 填报要求
(一)关于《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报要求
1.《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填报须知可在江海清风网“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模块“制度规定”栏目下载。
2.填报对象应对个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在“表一”页签名。
3.所有填报对象均需报送《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
(二)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的填报要求
认真组织填写《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所有填报对象均需统计,表格见附件),并将纸质版盖章、电子版报送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
(三)关于《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更报告表》的填报要求
认真学习《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须知》并按时报送变更情况。
三、报送时间
请于5月13日(星期三)前,按照填报要求,将《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报送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
联系人:夏云,联系电话:86545510。
附件:
1.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须知
2.《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3.《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4. 《南通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更报告表》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