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 通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10/28

南通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3、检查和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单位(含党组织关系在我区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6、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研究起草和拟定党风廉政规定和制度。

7、会同区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镇(区、园)、部门纪(工)委、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的提名、考察(其中纪工委书记人选的提名、考察会同区委组织部共同进行),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提出任免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区纠风办)、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一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另设十八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南通市通州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南通市通州区综合电子监察中心两个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纪委。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纪委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为区纪委监委本级。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通州区委的正确领导下,通州区纪委监委积极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严格正风肃纪,强化监督监察,着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从严治党的“担子”压得更实。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三级责任体系,实行清单式管理、季考核、年考评活动,督促整改具体问题594个,问责党组织23个、党员干部17人。政治巡察提质增效,巡察发现问题878个,移交问题线索59条,已立案查处12人。注重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401条,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56项,努力做到巡察一点,整治一片。

(二)作风建设的“锣鼓”捶得更响。持续发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35个,查处6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0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组织排查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75个,完善制度措施158项。全力助推打赢“三大攻坚战”,设计软件比对低保金发放等情况,立案查处11人;加大环境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立案查处33人;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制度监管、切实落实责任。 

(三)高压反腐的“宝剑”磨得更利。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进一步完善“信、访、网、电”等“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2名正科职领导干部采取“留置”措施。严惩基层“微腐败”,查处扶贫、“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以及教育医疗等领域案件274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案件7件。科学践行“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770、449、75、6人,实现“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有机结合。

(四)源头预防的“螺丝”拧得更紧。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抓早抓小作为防止干部违规破纪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对区委拟提拔的16批干部,严格开展任前廉政审查,提出否定性意见2人,有效防止“带病提拔”。组织全区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对权力集中、廉政高风险部门和岗位的有效监管。加强对“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区共申报“三重一大”项目328个,区级立项监督项目94个。突出廉政教育,“十百千万”廉洁宣教工程被省社科联评为廉政和治理工作优秀创新项目。

(五)深化改革的“步伐”走得更稳。推进监察员办公室有力运行。进一步整合专兼职监察员力量,监察员办公室共处置问题线索457件,立案240件。提升派驻监督实效。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优化监督模式,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91件,立案101件。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逐步构建区纪委监委、监察员办公室、镇(区、园、街道)纪(工)委“三位一体”的农村基层监督工作格局。

(六)干部队伍的“形象”树得更亮。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牵引,以提升干部素质为主线,以推进“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为抓手,打造 “五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狠抓源头预防。对照建设模范机关要求,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上报个人基本信息和重大事项报告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上百条。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制定纪检监察系统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外部监督。完善内部制约。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推行审查调查案件主办人、案件质量主办人负责制,严防跑风漏气、以案谋私。

一年来,通州区纪委监委在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倍努力,克服不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通州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 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纪委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490.2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37.18万元,增加38.89%。其中:

(一)收入总计5490.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86.88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537.18万元,增加38.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3.34万元。

(二)支出总计5490.2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90.2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37.18万元,增加38.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纪委本年收入合计548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6.8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纪委本年支出合计549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2.39万元,占94.94%;项目支出277.83万元,占5.0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490.2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37.18万元,增加38.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纪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549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纪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33.31万元,支出决算为549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24.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5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支出小于预算数。

2.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8.62万元,支出决算为27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巡察经费支出数小于预算。

3.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年初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办案经费支出数小于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纪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12.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4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96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纪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0.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7.18万元,增加38.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纪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12.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4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96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纪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3.26%;公务接待费支出2.4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3.7万元,完成预算的84.25%,比上年决算增加7.27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外出考察、调研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用,保险费用。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3.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完成预算的4.88%,比上年决算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兄弟县市来人增多。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4万元,接待20批次,27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纪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决算相同,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纪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6.42%,比上年决算减少2.16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次数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参加上级的培训次数减少。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18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纪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34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34万元,比2018年增加24.07万元,增加8.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致办公费支出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32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单位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增加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