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办:强化全周期理念,实现巡察整改闭环管理
“为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防止‘新官不理旧账’,推动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地见效,现就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提醒如下……”近日,通州区委巡察办向新任职的被巡察党委主要负责人下发《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醒函》。
为强化巡察整改、深入推进成果运用,通州区委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抓手,围绕集中整改前、中、后期,落实“双反馈”“双汇报”“双检查”机制,强化全周期管理,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整改从反馈开始、整改监督就从反馈开始启动。积极践行集中反馈与“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反馈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既反馈给被巡单位党组织,又反馈给相应纪检监察组织,将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实现巡察问题“双反馈”,还将巡察反馈问题抄报分管区领导,逐步形成分管区领导、区纪委监委参与督促巡察整改的工作格局,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
集中整改期间,坚持问题导向,区委巡察机构多次召开区委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简明指引》,明确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任务要求。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四方”联合会审机制,搭建通州区巡察智慧综合管理平台,充分运用整改成效、评估审核、进度全览、统计分析等模块,实现整改方案及整改报告的审核“线上+线下”双同步,实现全链条压责、全过程监督,构成发现问题、压实责任、推动整改的工作闭环,巡察整改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巡察整改质效评估,确保问题真改实改。通州区委探索建立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常委会“双汇报”制度,即区纪委监委汇报督促上轮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巡察组汇报本轮巡察情况。在开展巡察“回头看”的同时,围绕被巡察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整改组织落实、问题整改、群众满意度”等四个方面量化打分,进行整改质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全区党的建设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推动巡察反馈——党委(党组)整改——纪委监督——巡察“回头看”形成闭环,实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与整改评估“双检查”。(邱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