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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的拆迁安置“好处包”

信息来源: 通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1/11/12

“大家放心,我们肯定会依法拆迁按例安置,没听说么?隔壁镇退了休的居委会主任,七八年前拿了安置户2万元都被查处了,咱身边的活例子啊……”

事情得从一封举报信说起,“我实名举报原社区居委会主任金某收受建房户王某所送2万元。”近期,通州区纪委监委接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内容写得详细具体,明显是个“知情人”。

核查人员经过分析研判和前期核查,了解到该社区当初拆迁安置,分为楼房和平房安置自建区,举报信中的王某户除了楼房安置区外,在平房安置区也建了一栋60平方米的平房。

相关调查后,办案人员联系上了户主王某,面对询问,王某的回答模棱两可,语焉不详,表示房子已建好6年,自己一直在外地打工,记不大清,随后便挂断电话。 

王某并未一口否认,办案人员敏锐地察觉到可能“有情况”。对此,办案人员向王某宣传了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正风肃纪和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希望王某打消顾虑,配合纪委监委开展工作。

几番劝解下,王某终于“松了口”,表示确实有这么回事,但当时是由其母亲陈某具体经手,他并不是很清楚,母亲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因此王某心存顾虑,最终表示先回去做做母亲工作。

几天后,王某主动联系办案人员,据他了解,他母亲陈某在201410月份左右,确实送过2万元给时任社区居委会主任金某。办案人员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但又面临了一个新问题:陈某不愿意配合做笔录。

“房子都建好这么多年了,有啥可说的,我都70多了,也不想因为这事得罪社区干部,乡里乡亲……”

陈某的不配合,让案件陷入胶着,时隔多年,如果没有当事人言证,案件很难定性。对此,办案组组长决定兵分两路,一方面继续做陈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向金某核实情况。

然而,面对找谈,金某存在侥幸心理,觉得都过去这么多年,只要自己不承认就行了,咬定没有收取建房户钱款,表示自己都退休了还要受此冤枉,谈话一时陷入了僵持。

而另一小组此刻也在“攻坚”中,在陈某家中,打头的办案小组成员钱姐并没有直接询问,先和老人拉起了家常,谈着地里的稻子、说着可爱的孙子,老人慢慢收起了警惕,也开始笑笑谈谈。见时机成熟,钱姐便适时劝导老人:村干部收受他人财物帮人办事这是违反法律的,这种“歪风邪气”必须要刹住。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陈某终于放下了包袱,配合办案人员制作了笔录。

“这2万元是她硬塞给我的,我是想过还回去,只不过忘了……”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金某一开始还试图辩解。“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私用;利益面前,一分一厘都不能拿。”经过办案人员一再耐心教育,金某终于如实交代了问题。

“我真的很后悔,因一时贪欲犯了大错,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汲取教训……”金某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最终,金某被给予党纪处分,王某户也因违规建房接受相应处罚。

今年,通州区面临北沿江高铁、南通新机场、江海大道东延等诸多大项目、大工程的发展机遇,区纪委监委聚焦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分房安置等重点领域,紧盯镇村干部中与群众联系密切、权力集中的“关键群体”,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再发力,加大反腐力度,延伸纪检监督的触角,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吴陈婕 十总镇)